租金减免告知书
全体租户: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及《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国资发〔2022〕17号)精神,现就我集团系统单位国有用房租金减免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承租我集团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自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政策:2022年3月1日起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减免期超过承租期的,按实际承租期减免租金。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房租减免政策,转租方应当配合确保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租户可与我集团相关单位联系,根据各单位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减免流程办理。具体事宜请联系: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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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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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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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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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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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0856/ 1768882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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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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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圣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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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51561/
1895808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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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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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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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56352/
1385808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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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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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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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7286/
1380572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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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告示。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