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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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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实2016年度杭州市地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量:18932
  • 我司对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杭州市地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杭审投报〔201648号)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集团公司领导多次研究部署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1、地铁招标项目招标方案中涉及重大事项的,一般上报招标委员会研究。现按照国资委杭国资财〔2016204号文要求,我司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均向党委会汇报,通过审议后按公司相关流程实施招标。

    2、针对审计报告提到的个别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审查不严、个别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首先要求经办部门和人员举一反三,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的教育和考核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评审专家的审核和提醒。

    在今后招投标工作中,我司将加强评标过程及合同谈判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核,并充分利用评标结果的公示环节,严格复核投标单位的资格,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二、关于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个别项目付款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及部分合同未严格审核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预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杭地铁财务〔2014174号)等规定执行。

    关于个别合同增加服务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在工程结算审计环节已扣除。

    关于个别合同服务费结算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对车辆合同服务费相关记录、依据重新进行复核,按严格把握原则,对依据资料不规范内容予以核减。

    在今后项目合同管理中,将采取对不规范的记录不予计价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设计联络、检验、调试与验收、培训等相关记录资料管理。

    关于部分合同签订时间滞后问题,后续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流程,加快合同澄清,谈判效率,按招投标条例规定执行。

    三、关于部分合同变更管理不规范

    针对部分设备产地、规格型号等变更不规范和部分合同变更价格审核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全部采取了改进调整措施,扣减了相应费用,结果得到了审计确认。

    关于个别项目超额支付进度款的问题,我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预算及支付管理办法》(杭地铁财务〔2014174号)等规定执行。

    在后续项目管理过程中,我司将加强变更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公司相关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强化工程设计阶段的管理,提高施工图质量,减少工程开工后的变更;确实由于征迁、需求、设计边界条件变化等各种因素导致工程较大变更的,变更审查时技术评价与经济评价须同步进行。同时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及约束,减少非必要变更,确有变更需求的,须对变更后性能、价格进行重新认定。加强产品到货验收管理,核查元器件与合同约定的产地、规格、型号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时,拒绝签收,并对供货商做出相应惩罚措施。

        四、关于个别项目采购验收管理不规范

    针对部分入库设备型号不符、部分设备验收手续不全和个别项目未按实结算安装费问题,采取扣减相应费用措施。

    我司已修订出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机电实施细则(修订版)》(杭地铁机电〔201620号),并补充出台《杭州地铁工程甲供设备到货及交接管理办法》(杭地铁机电〔201713号),后续将严格按制度执行,保证程序到位,加强所有过程性文件的记录及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可复核。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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