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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 关于落实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2017年度跟踪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量:8821
  • 我司对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轨道交通工程2017年度跟踪审计的审计报告(杭审投报〔2017〕39号)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进度方面

    1. 关于部分标段及总体目标存在落后的现象方面。

    地铁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涵盖包括前期手续报批、土地征迁、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组织等各方面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难度大。由于施工交地不能及时完成等原因,会造成部分项目开工滞后;施工过程中受地质条件差、管线迁改、交通导改影响,会导致部分项目在一定时期进度有所滞后。

    我司在制度上借助市轨道办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加快推进。针对施工交地、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情况及时上报市轨道办协调,快速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我司通过合理安排工序、增加投入等措施加快项目推进。

    目前,2号线二期、三期已于2017年12月27日开通试运营,4号线一期南段已于2018年1月9日开通试运营。5号线,我司正在积极协调,全力推进,工程进度在可控范围内。

    二、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 关于个别标段材料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我司已要求各钢筋供应商严格按照《杭州地铁工程钢筋采胸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杭地铁经营201049号)规定的交货流程交货,在交货同时提供加盖印章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和质量保证书(抄件)。

    后续我司将加强对材料质量的监管,每批材料到场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现场验收,对进场数量、相关质量文件进行检查核实,填写验收记录报业主代表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当场退回;按规定要求抽检材料送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加强对质量保证书、报检资料等文件的归档保管,按到货批次严格对应检查归档,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2. 关于部分供应商非合同约定方面。

    针对部分项目供应商非合同约定的问题,我司已根据《杭州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红黄牌警示制度(试行)》(杭地铁工程〔2010〕8号)的规定,对涉及的施工、监理单位分别进行了警示、警告、罚款处理。

    由于水泥在地铁主体工程建设中用量很少,我司新签订的合同中已不再提供水泥的供应商名录,在合同中要求承包商选定的水泥材料要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水泥的质量。对于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等甲控材料,后续我司将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杭地铁经营〔2014〕90号)的学习与执行,加强对施工方甲控材料供应商选择的监管。

    3. 关于部分甲控材料供应商未实行动态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对甲控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动态维护公司甲控材料名录,细化对甲控材料供应商的考核,我司根据《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杭地铁经营〔2014〕90号)起草了《杭州地铁甲控材料考核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当甲控材料供应商企业名称、法人、组织机构及资质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监理单位每年度对甲控供应商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每年12月底前工程管理部门提供表格,由工程部、建设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使用部门以项目为单位对甲控材料供应商进行打分,由工程部组织回收并统计测评结果,汇总报公司甲控材料工作小组作为供应商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对外公布,考核结果将决定该供应商继续为我司提供供货服务的资格。

    4. 关于部分联系单管理不规范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部分标段联系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司已重新梳理联系单并建立健全了联系单台账,按时间顺序对联系单重新进行了编号,结果得到了审计确认。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我司将加强对联系单的台账管理和联系单编号的规范管理,不定期对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工程联系单未见建设单位的相关意见的问题。我司将修订《杭州地铁工程业主代表管理职责(试行)》(杭地铁工程〔2009〕2号),在该制度中补充约定涉及工程的所有工作联系单,我司业主代表都要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后续将严格按制度执行。

    关于部分联系单的流程时间较长的问题,我司在后续项目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杭地铁经营〔2014〕49号)的规定加强对变更审批流程的管理,要求工程管理部门跟踪督促承包商(包括设计、施工、供货等)及时上报变更资料,建立联系单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审批流程,对未及时发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审批的承包商进行考核追责。后续将加强对会议纪要OA流转审批的跟踪,遵循“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经办人进行实时跟踪,及时提醒审批人加快审批流程。  

    5. 关于个别标段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开工时间方面。

    后续我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杭地铁经营〔2014〕91号)的规定,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核及对合同签订时间的管理。

    6. 关于个别标段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调整审批不规范方面。

    后续我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地铁工程业主代表管理职责(试行)》(杭地铁工程〔2009〕2号)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对进退场人员进行申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 资金管理方面

    1. 1.关于未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方面。

    目前我司已经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已拿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7日颁发的最新的营业执照。

    由于我司股东较多,每年均有各股东新的资本金陆续到位,资本金金额变动频繁,且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繁杂、流程较长,无法做到注册资本金的实时更新,后续我司将每年对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一次。

    2. 2.关于个别合同财务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方面。

    后续我司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预算及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合同支付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如涉及合同变更事项的支付,严格按照《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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