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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7-2018年后勤水果框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6 浏览量:1466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17-2018年后勤水果框架采购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详见附件《货物清单》),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07-201705015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7-2018年后勤水果框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7-2018年后勤水果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报价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产品的销售。

    4、具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  6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处获取。

    (二)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询价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补充文件给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6809:15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折扣率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人(例如:折扣率90%>折扣率80%,折扣率80%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1、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折扣率进行比较,折扣率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报价人需按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容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如出现折扣率相同的情况,则注册资金大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出现折扣率相同注册资金也相同的情况,则先递交报价文件的成交候选人列前。

    4、成交结果将在报价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电子邮件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模式,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00),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前述金额97%时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十一、交货时间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成交人发出货物清单中指定货物和数量的交货通知,成交人按照交货通知要求按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人出现紧急订货等特殊情况,成交人应予以满足。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食用安全,各食堂送货频率不少于3次/周。采购人有权根据总体进度调整交货日期,合同期内折扣率不变。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做好送货准备。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月结束之后,货物到货并验收检定合格,在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上月货物清单、对账单及上月需支付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1-26316229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71-26316229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8)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7年526


    附件:                                                      货物清单

    序号

    类别

    货物名称

    等级

    包装规格

    数量

    单位

    产地

    备注

    1

    常规水果

    红富士苹果

    一级

    箱装

    300

    公斤

    山东

     

    2

    香蕉

    一级

    箱装

    200

    公斤

    云南

     

    3

    黄冠梨

    一级

    箱装

    200

    公斤

    河北

     

    4

    季节性水果

    无籽西瓜

    一级

    箱装

    100

    公斤

    海南

     

    5

    赣南橙

    一级

    筐装

    100

    公斤

    江西

     

    6

    桔子

    一级

    筐装

    100

    公斤

    江西

     

    注:本清单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折扣率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送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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