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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T1B楼、七堡停车场“安全文化示范点”、双桥停车场“安全墙”设计施工项目(重新比选)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18 浏览量:2939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T1B楼、七堡停车场“安全文化示范点”、双桥停车场“安全墙”设计施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07-201811053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T1B楼、七堡停车场“安全文化示范点”、双桥停车场“安全墙”设计施工项目

    三、采购内容:在完成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T1B楼、七堡停车场两处“安全文化示范点”、双桥停车场一“安全墙”整体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上述三处建设施工并交付使用。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报价人自2016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1个党建类或安全类或广告宣传类文化墙设计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以及发票复印件(合同期内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即可)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及服务内容;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施工内容的,报价人还须提供业主方证明材料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报价人于2019219-20192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联系人处获取。

    2、 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明(如有,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明(如有,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比选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比选文件如有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补充文件给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22810: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分规则针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原则上技术分高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技术分也相同的则注册资金大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

    成交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电子邮件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十一、现场踏勘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安排:2192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除外)。

    T1B楼“安全文化示范点”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将阳,联系电话0571-22658289。

    七堡停车场“安全文化示范点”、双桥停车场“安全墙”现场踏勘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571-22656302。

    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及服务时间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日历天)提交所有场地的最终设计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场地的装修施工及验收,并清场撤场,达到每处“安全文化示范点”或“安全墙”均可交付使用的条件详见用户需求书。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安全文化示范点”或“安全墙”阶段性验收证明文件对应该处成交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支付金额为所完成的“安全文化示范点”或“安全墙”成交金额的95%,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项目三处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审核无异于30日内支付。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四、限价

    本项目限价:壹拾柒万元整。其中:

    T1B楼“安全文化示范点”设计施工限价金额为:万元整。

    七堡停车场“安全文化示范点”设计施工限价金额为:万元整。

    双桥停车场“安全墙”设计施工限价金额为:叁万元整。

    十五、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汪晓文

    电话:0571-22656479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将阳、周林

    电话:0571-22658289、0571-22656302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T1B243室、综合楼913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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