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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安全文化教育基地设计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量: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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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安全文化教育基地设计施工采购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07-201902132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19年安全文化教育基地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为展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风貌,建设具有采购人的公司安全文化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以七堡停车场实训楼为基础,建立采购人的公司安全文化教育基地。计划包括党建引领,体系建设,荣誉展示,AFC设备、司机驾驶室、屏蔽门、道岔、接触网等设备模拟操作,典型案例警示,平安地铁智慧讲堂教室,安全警示标识辨别等7个模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19611-20196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 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处获取

    2、 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比选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比选文件如有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补充文件给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61914: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1、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分规则针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原则上技术分高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技术分也相同的则资信分高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靠前。

    2、成交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电子邮件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不含增值税)模式。

    十一、现场踏勘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安排:611-6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868150296

    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

    12.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满1年止。

    12.2 服务期限

    设计初稿交稿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

    设计稿件修改时间:自采购人收到初稿之日起7日内。

    设计稿件验收时间:自稿件修改完成后5日内。

    施工服务时间:自设计稿验收完成后30日内。

    施工验收时间:完成施工建设后的7日内。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全面履行了本合同,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履约证明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含增值税)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审核无异于30日内支付。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四、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1-22656479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服务咨询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68150296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051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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