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杭州市地铁集团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50亿元。该债券发行后,将成为我省第一只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企业债券。
发行企业债券是为了积极筹措地铁建设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该债券所筹资金将用于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债券期限10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该债券票面利率初步确定为不超过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2.3%的基本利差,债券最终发行票面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此外,在债券存续期内后8年,将逐年按一定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该债券由主承销商及副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该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即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不面向市民个人发行。
目前,市地铁集团正在编制债券发行方案,计划一年内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