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格评审文件第一章第3条规定,现发布资格评审文件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为资格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资格评审文件不一致处以补充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 招标人澄清
1、资格评审文件第三章“表2企业财务状况表”,表格中第一行后三列分别为“2014年、2015年、2016年”。
2、本批次资格评审为增补候选供应商,即在原品牌名单基础上增补一定数量的候选供应商。分别为:动力及照明配电箱(柜)增补3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增补3家;电缆桥架、支架增补3家;区间动力及照明检修箱增补3家。
3、本批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10:00(北京时间)。请于当天递交申请文件。
补充文件是资格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资格评审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