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DK2+794–DK8+541)及(DXCK0+000-DXCK1+536)位于江干区,工程内容包括渔人码头站(含)~七堡老街站(含)(DK2+794-DK8+541)及四堡停车场出入段线(DXCK0+000-DXCK1+536),全长5.756km,设车站6座,全部为地下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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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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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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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环境、声环境及环境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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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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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芳三堡单元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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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世钱塘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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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御道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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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道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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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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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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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住宅、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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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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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住宅、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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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轨道交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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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住宅、商业、社会停车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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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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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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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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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商务、二类住宅、服务设施、轨道交通、社会停车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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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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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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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杭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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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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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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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车站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纳管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风亭异味,工程设计排风口距敏感建筑均能满足15m以远的要求,已感觉不到风亭异味,轨道交通建设有利缓解地面交通紧张状况,较公共汽车舒适快捷,同时也可减少公共汽车运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改善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是有利的。
	声环境影响主要为风亭噪声,采取措施后,各保护目标昼夜间声环境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环境振动影响主要为车辆运行时产生的振动,采取措施后,各保护目标环境振动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固体废弃物影响主要为车站生活垃圾,项目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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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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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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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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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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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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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主要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
				 
					②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
				 
					③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
				 
					④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取得“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车辆密封完好无泄漏。
				 
					⑤施工场地大门内侧设置洗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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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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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噪声较大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②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敏感区的一侧。
				 
					③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混凝土搅拌机。
				 
					④对受车站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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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动
				 |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②合理安排高振动设作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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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 
					①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②施工人员临时驻地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排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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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
				 
					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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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渣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渣土运输车辆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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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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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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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风口距敏感建筑1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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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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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亭距敏感点15m以上并安装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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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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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站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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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体
				 
					废物
				 |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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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对象、范围及期限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内单位或所在地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电方式向相关单位资讯或索取环评相关信息(保密部分除外)。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电话
	2、书面(来信、来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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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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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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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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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6097602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71-86000737
				 |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 
	
	
	 
	 
	公示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