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杭州地铁机电工程选择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材料(设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杭地铁经营〔2014〕90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开开展杭州地铁机电工程电动客车空调系统设备候选供应商选定工作。
本次选定候选供应商采用资格评审方式,选定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人通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入围单位。
现将本次选定内容和资格评审申请条件等公告如下:
1、选定范围:
本次选定确定杭州地铁机电工程设备为:电动客车空调系统(不含风道)。
2、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
(2)(2)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申请人必须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地铁工程供货合同。
(4)本次选定只接受生产厂家资格申报,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申报。
3、本项目资格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资格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18年12月13日 至 2018年12月21日。如有补充文件选定人将于2018年12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选定人不再一一通知。凡符合资格评审申请条件并有供应意向的独立法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
4、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5、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T2楼601室。
附件:资格评审文件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