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杭州地铁业务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评标专家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征集报名、资格审核等程序,遴选产生了196名杭州地铁业务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评标专家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国资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21日起到2019年1月25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26层,邮编:310016,电话:0571-81951583,传真:0571-81951548。
附件:杭州地铁业务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评标专家通过名单发布
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