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运营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区
地铁保护监测单位资格评审公告
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杭州市已运营轨道交通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运营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区监测单位的人员素质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我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资格评审方式确定了首批9家监测单位进入名录库。随着地铁5号线、16号线,以及未来1号线三期、6号线一期等新线的开通,运营线路控制保护区的外部作业项目将大幅增加,现有9家监测单位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故杭州地铁现公开开展运营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区地铁保护监测单位的增补工作。
本次选定单位采用资格评审方式,选定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人通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组织评审,选定监测单位入围。
现将本次选定内容和资格评审申请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杭州地铁运营轨道交通线路控制保护区外部作业项目对轨道交通设施影响监测及相关复核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资质条件: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具有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保护或者铁路保护全站仪自动化监测项目业绩,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若两者都不能体现的,须同时提供被监测设施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项目负责人:①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②年龄55周岁以下,2017年至今具有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保护或者铁路保护全站仪自动化监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若两者都不能体现的,须同时提供被监测设施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具有测绘类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注册岩土工程师;②年龄60周岁以下,2017年至今具有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保护或者铁路保护全站仪自动化监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若两者都不能体现的,须同时提供被监测设施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主要技术人员:①具有测绘类(岩土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三年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等;②数量不少于3人;
三、本项目资格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http://www.hzmetro.com)方式发放。资格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20年5月22日 至 2020年5月29日。如有补充文件选定人将于2020年5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选定人不再一一通知。凡符合资格评审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的独立法人在5月29号17:00前提交候选单位意向书(格式见附件),未提交意向书的单位,资格评审文件将不予接收。凡符合资格评审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的独立法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
四、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五、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T2楼702室。
联系人:苏凤阳;电话:0571-86000921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EptionUload/EptionFs/file/20200522/20200522100811_51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