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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地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选招资格评审公告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04  浏览量:20555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浙建法【2006】47号)及杭州地铁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障杭州地铁工程质量,我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计划选招《杭州地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合格名录》。

    本次选定单位采用资格评审方式,选定人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人通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评审申请文件组织评审,选定质量检测单位入围。

    现将本次选定内容和资格评审申请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杭州地铁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及监理平行质量检测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并在杭州市质安总站监督登记的检测机构;

    2、资质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必须同时具备3项资质,且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资质;

    3、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具有国内轨道交通或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提供相应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三、本项目资格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http://www.hzmetro.com)方式发放。资格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20年8月4日 至 2020年8月14日。如有补充文件选定人将于2020年8月1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选定人不再一一通知。凡符合资格评审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的独立法人在8月12号17:00前提交候选单位意向书(格式见附件),未提交意向书的单位,资格评审文件将不予接收。凡符合资格评审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的独立法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资格评审文件。

    四、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五、资格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T2楼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1-86001318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3

    附件:杭州地铁工程施工检测单位选招评审文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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