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书画摄影展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GH-XJ2019006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工会书画摄影展布展服务项目
三、服务范围:
1、展厅布展方案的设计(参观动线设计、展品布局设计、入口外打卡区设计、入口布景设计);
2、入口外打卡区、拱形入口、展厅展板搭建与拆除(包括桁架、木质展板、拱形入口、吊顶无纺布悬挂、射灯布置及接线等),入口布景的拆除;
3、展出作品的装裱及悬挂。
展厅情况及需求细节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设计或制作业务。
3、报价人自2016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至少1个4万元及以上展厅设计或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处获取。
2、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询价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补充文件给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9: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总项总价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1、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进行比较,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报价人需按要求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容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注册资金大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出现报价相同注册资金也相同的情况,则先递交报价文件的成交候选人列前。
4、成交结果将在报价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电子邮件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十一、施工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暂定,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展厅布置搭建工作,接到采购人展览结束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展厅恢复工作。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人在完成展厅恢复工作后的30日内,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履约证明及应收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71-22656298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1-22656435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17)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