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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4号线电客车空调系统机组焊接委外维修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6 浏览量: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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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4号线电客车空调系统机组焊接委外维修项目的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07-201812177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4号线电客车空调系统机组焊接委外维修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4号线电客车空调系统机组焊接、充装和检测维修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成交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上未体现注册资本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的网页截图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成交人自 2015 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国铁或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机组供货或维修(或架、大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须提供此项目的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19418-20194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于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处获取

    2、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价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询价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询价文件如有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补充文件给所有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14: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总项总价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1、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进行比较,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报价人需按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容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注册资金大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出现报价相同注册资金也相同的情况,则先递交报价文件的成交候选人列前。

    4、成交结果将在报价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电子邮件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安排:4184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88323605。

    现场踏勘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模式,仅确定服务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成交人根据采购人实际维修发生量据实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00),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前述金额97%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十二、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一年。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本合同总金额内,每季度结束之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上季度完成交验的空调机组焊接维修费用(综合固定单价*维修台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双方签署的《焊接作业质量确认书》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采购人最后一批空调机组焊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后,经采购人审核无异于30天内支付。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四、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1-22656288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571-22656142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927)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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