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上城区政府会议室召开杭州公交车放火事件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表彰会,授予集团公司投资开发部王磊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
7月5日17时许,一辆车牌号码为浙A·3A853的7路公交车,载着80余名乘客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路口时,车内突然起火燃烧。在此危难之际,刚好途经此地的集团公司投资开发部王磊同志冒着生命危险,出手相救。为了救人,王磊用他刚买不久的U型车锁向公交车尾窗户砸去,第一时间与路人合力营救被困的乘客。救出伤员后,王磊马上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救援,还安抚鼓励身边的伤员坚持挺住。
危难时刻彰显人间大爱,“最美地铁人”再次闪现杭城街头。王磊用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壮举,展现了杭州这座“最美城市”的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继“最美地铁司机”王义勇救落水儿童后,再次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杭州地铁人“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
表彰会上,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娄延安代表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在7月5日公交车放火事件中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积极分子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创建“平安杭州、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接受媒体采访)

(接受表彰)

(被授予荣誉称号)

(代表先进个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