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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量:1370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现公示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

    项目概况: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内容主要为:笕新路站(K25+600 -K25+900)、桃源站(含)~杭钢站(含)(K35+350-K37+200)、拱康路站~储运路站区间(K38+675-K39+300)线路总长2.775km,车站包括笕新路站、桃源站和杭钢站共3座,勾庄车辆段1座,110KV主变1座。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评价范围内噪声现状敏感目标1个,噪声规划敏感目标7个,振动现状敏感目标3个,振动规划敏感目标5个,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振动影响概述:地铁运行后,现状敏感点及规划敏感点环境振动和二次结构噪声昼、夜存在不同程度超标。通过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减振措施,各敏感目标振动均能达到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相应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 2009)相应标准限值

    声环境影响概述:地铁运行后,在实施本环评提出措施后敏感声环境达标。

    地表水影响概述:本项目三座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勾庄车辆段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概述:综合类比国内部分城市现已运行地铁风亭,风亭排放异味控制一定距离不会产生影响,本环评要求风亭周边控制距离不小于15m,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则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固废环境影响概述:运营期车站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产生危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生态环境影响概述:本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与杭州市城市其他各相关规划总体协调。根据景观美学分析及类比调查分析,在设计中如能充分考虑工程周边土地利用格局,并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设计,可以使本工程的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优势明显,且有利于杭州市土地资源的整合与改造,缓解区域土地利用紧张状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轨道交通采用电力能源,实现大气污染物的零排放,由于替代了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因而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符合生态建设要求。

    电磁环境影响概述:本工程新建110kV周边评价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主变电所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因此主变电所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工程周边敏感点在采取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的减振措施后,各现状敏感点可达标;在采取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的减振措施或限速要求各规划敏感点达标。

    2、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受地下车站风亭等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加长风亭消声器措施,受车辆段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措施,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可达标或维持现状。做好工程周边用地控制,根据本工程噪声预测结果,参照《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相关规定,在车站风亭组及多联机周边不同声功能区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车站及车辆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周边区域有较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产生的污水可纳入既有城市污水管网。车辆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纳入既有城市污水管网,项目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次工程要求周边规划保护目标距离风亭排风口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为更有效地减轻其异味影响,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产生危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K25+600-K25+900K35+350-K37+200K38+675-K39+300及勾庄车辆段)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和《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要求,工程建成后,对城市环境和地面交通的改善将起到明显的作用。虽然本工程实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和要求的前提下,其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2025513日至2025527日期间,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的“公告通知”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您可通过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513日至2025527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71-86000735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

    2环评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16460367

    邮箱:hpb.zhhj.chi@coscoshipping.com

    3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1-85085326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55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H3SbCnmZ4eFe0pl67OuBA?pwd=ey6k 提取码: ey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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