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东城停车场东侧闲置地块东南区域场地招租公告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地铁东城停车场东侧闲置地块东南区域场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质的意向承租方进行接洽。
一、标的基本情况
位置 |
名称 |
合同期限 |
面积 |
起租底价 |
履约保证金 |
租赁用途 |
租金支付条件 |
九沙大道与仁爱路的西北侧 |
地铁东城停车场东侧闲置地块东南区域场地 |
两年(以双方签署场地交接单之日为准) |
11.07亩 |
585900元/年 |
20万元 |
停车场等用途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先付款后开票 |
注意: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
位置示意图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投标报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确认并充分知悉地块权属、用地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予以认可,因地块权属、用地性质等对承租方后续的使用产生的影响,所有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在承租期间,如遇政府需要征收、征迁该场地的或因出租方土地收储、项目建设需要,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赁场地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本租赁场地的一切投入,出租方均不予补偿,且出租方获得的拆迁补偿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按出租房方要求及时移交租借场地的,出租方予以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赁费用及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租赁场地区域位置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出租方可无偿收回该土地。承租方对该地块的改造方案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报批,未经审查擅自执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需合法合规自行办理临时场地使用或经营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或相关证照(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同时需按相关主管单位要求或规定自行联系办理场地租赁期间所需的用水、用电、雨污水排放、垃圾清运等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临时场地使用或经营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或相关证照或其他原因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减免租金。
5、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场地内临时用水用电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不得破坏场地内现有污水管等现有公共设施,由此产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发生破损等则由承租方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6、承租方为正常合法合规使用场地,对承租场地投入的改造费用、增设的设施设备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7、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的构筑物和场地管理,防止构筑物内和场地被占用、被倾倒垃圾等;同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做好与场地周边土地及村民之间的各项关系协调和场地周边道路使用的协调;并配合出租方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相应的数字城管、信访等问题。
8、乙方清场撤离及移交前,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地表附着物清理、临时设施拆除、垃圾清理、场地恢复等工作,包括有可能产生的硬化路面凿除与清运、复耕等工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清场工作须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遇甲方提出需留用乙方所投资的部分地上临时设施、构筑物、管线等的,乙方应响应甲方要求,无偿移交出租方。
9、乙方不得进行转租,亦不得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
四、联系方式
1、欢迎意向承租方来电洽谈咨询。
联系方式:许先生,余女士,电话:0571-86000856 、0571-8600085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2、投标报价
意向承租方下载并填写附件《关于地铁东城停车场东侧闲置地块东南区域场地的投标报价表》,于2022年1月4日10:30前至地铁集团一楼(九和路516号)提交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时须提供合法合规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材料。
承租报价不得低于起租底价,否则该报价视作无效。
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现场将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成交承租方。
附件:《关于地铁东城停车场东侧闲置地块东南区域场地的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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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