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
吸毒检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2年度员工吸毒检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30-202201149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吸毒检测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吸毒检测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提供吸毒检测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此项目的任一发票即可),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及服务内容;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报价人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线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中国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571-28221216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3日14: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方式:需递交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采用快递和线上方式递交。
以快递形式寄送报价文件纸质版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合约采购总部。
报价接收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575757875;马先生,电话:18958184998。
同时,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八、评审办法
采用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及中国e车网公示(如有不同,以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发布为准),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框架模式,仅确定服务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实际服务内容据实结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00),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十一、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发出服务通知之日起满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120天,若成交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续签本合同的申请,在税前综合单价保持不变且本合同未提前终止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双方可续签合同一年。如成交人未在前述要求的期限内提出续签合同申请,则视为成交人放弃续签。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款项按批次据实结算。每批次服务完成后,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该批次检测报告及对应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应付金额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1-22656479
地址:杭州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1-22656608
地址:杭州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综合楼1213室。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